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申请的原因等等。国家为了进一步的发展以及协助人民生活更加和谐,对于一些没有劳动力或者是丧失劳动力无法满足基本生活的人群会给予对应的帮助,只要满足此类人群就能申请贫困户的资金帮助。
一、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姓名,电话号码,民族,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住址,出生年月日,家庭成员个人信息,申请原因。《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哪种类型的农户不符合条件不能进入贫困户范围?
1、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扶贫标准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2、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3、家中有现任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监委会主任、妇联主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4、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且在编的人员,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的(军烈属除外),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6、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7、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9、对贫困户识别公示期间举报查实后的,或者群众举报和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注意:违反上述九条的农户需要从贫困户中剔除或不能进入贫困户范围,但是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如家庭突然遭遇重大变故),如果村上民主评议通过了,报县级核准同意后可进入贫困户。
在申请贫困户的时候,我们需要写明自身的情况以及申请的理由,同时不能有犯罪行为的发生等等,才具备申请贫困户的基本要求。这也是国家对于贫困人群的资助,进一步保障其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更加的和谐美好,以上问题如果存在疑问,欢迎前来咨询。